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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款电动自行车涉违法违规被禁售 新规正式落地多地发文采取严监管

2024-11-06 12: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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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 凌萌)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多批次《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下称“目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未来网记者梳理发现,自今年8月以来,共有25家企业的34款车型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3C证书暂停等违法违规问题被通报,涉事车型被禁止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规正式实施,行业迎来强监管。业内人士指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行业管理,提高、完善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有关管理规范尤为重要,特别是对电池随意改装等乱象上。如若长期监管不到位,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各类事件乃至事故,会越来越多。

34款电动自行车涉违法违规被禁售新规正式落地多地发文采取严监管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多批次《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未来网记者梳理发现,自今年8月以来,共有25家企业共计34款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因违法违规而“上榜”。

  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汇总(2024年8.1-10.31)(未来网记者 制图)

  其中,被通报企业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多包括“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3C证书暂停”等,涉及的问题车型数量分别为19款、2款、13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报中指出,《目录》之内的车型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记者注意到,《目录》中多个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被通报。如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小牛”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R85Z),因“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被通报;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旗下的“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68Z),因“3C证书暂停”被通报;小刀(天津)车业有限公司旗下的“小刀”(型号:TDT02339Z),同样因“3C证书暂停”被予以通报。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企业旗下同一品牌电动自行车,因同一问题屡次“上榜”被通报。其中,邦德渤海电动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旗下的“邦德富士达”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078Z及TDT079Z),均涉“3C证书暂停”问题;江苏优速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骑行士”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149Z、TDT145Z、TDT147Z),均涉“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江苏众星电动车有限公司旗下的“众星”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570Z、TDT206Z、TDT566Z),均涉“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

  此外,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小牛”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R48Z),在8月1日因“3C证书暂停”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后,仅时隔1月,旗下的另一车型(型号:TDR85Z),又因“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被通报。

  上述监管通报,仅揭开了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的一角。近年来,涉及“小电驴”非法改装、自燃、违规销售等乱象频现,甚至引发一系列安全事故,危及公众的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

  例如,今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5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警示案例,均为违法拼改装行为。其中一起案例显示,某涉案电动自行车经调速后的车速达33.6千米/每小时,被处以罚款3万元;今年10月,武汉市某地一外卖配送员电动自行车在行驶中发生火灾,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火灾。

  另在今年8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3.57万家次,查处电动自行车产品违法违规行为157起,查扣违法车辆746辆,罚没款194万余元。

  针对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11月1日,雷竞技官网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四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正式落地实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公告也被称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新规。

  记者注意到,在新规实施前,电动自行车行业已有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管理规范。如已于2019年4月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

  而后于2023年7月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以及于2024年1月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则分别从易引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的充电器、电气安全方面进行了规范细化。

  在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规中,则在上述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进一步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安全使用,从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等七个方面设置了电池组的产品安全准入门槛。

  同时,新规中还对此前的部分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了修改完善,发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等,进一步强化了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以及对关键安全指标规范的补充完善。

  此外,记者注意到,新规还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规范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如强调“整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必须经过3C认证”“电瓶标定的电压小于等于48伏”“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必须要有脚蹬子”等。

  针对上述通报以及新规的实施,11月1日,未来网记者分别向上述涉事企业的公开邮箱发送了采访函,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公关部有关人员向记者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并迅速针对新国标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技术攻关和依据标准中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确保方案设计合理、产品质量合格。截至发稿前,其他企业均未予以回复。

  今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数据显示,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财经评论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谭浩俊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的落地实施于电动自行车而言意义重大,行业迎来了强监管。“从此前的案例来看,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主要集中在非法改装、质量问题上,如通过改装电池,提高车速、增加续航里程等,往往会导致电路短路、整车重量改变,引发自燃、超速失控产生侧滑和前翻等风险。”

  谭浩俊分析称,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行业管理,提高、完善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有关管理规范尤为重要,尤其是对电池的使用、更换,以及改装等,要加强监管、强化规范。如若长期监管不到位,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各类事件乃至事故,会越来越多。

  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向未来网记者表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问题屡发,一些厂家为了提高销量,经常打“擦边球”,甚至不惜违反国家标准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让不合规的产品流入市场,埋下重重隐患。“新规的出台及实施主要是为了保证车主的使用安全,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的外观尺寸、电池容量、车速等方面进行限制。”

  记者注意到,伴随着新规落地实施的同时,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一同参与到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中。

  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官方账号于10月31日发布《给全省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告知书》,明确自11月1日起严禁销售“车载式”充电车型;同时要求销售门店核对产品合格证上“商标”“型号”“CCC证书编号”等信息,与网站查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同日,上海市监局官方账号也发布消息称,将持续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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